日前股票網絡配資,一則刑事判決書揭露了廣東興寧農商行原董事會秘書彭某犯受賄罪的細節。
經查,2018年8月至2021年1月,彭某接受某集團實控人何某請托,為其在該行辦理貸款提供幫助,先后4次接受何某送款合計579萬元,彭某個人實際所得439萬元。
按照何某要求,彭某還將部分款項送給該行前后兩任董事長肖志勤、楊帆,表達“感謝”。
今年3月,據梅州市紀委監委通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廣東龍川農商行董事長肖志勤、興寧農商行董事長楊帆同日被查。
董秘受賄,分贓董事長
判決書顯示,彭某現年50歲,曾任興寧聯社辦公室主任,并在興寧農商行2018年底改制開業后擔任該行辦公室總經理、董辦總經理,次年初任該行董秘。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8月至2021年1月,彭某接受某集團實控人何某的請托,通過向時任興寧聯社理事長肖志勤、興寧農商行董事長楊帆打招呼并獲得同意后,為何某辦理貸款業務提供幫助。
其中,2018年7月,何某通過集團承建商鐘某找到時任興寧聯社辦公室主任彭某,請求幫忙貸款,并承諾將貸款發放金額的3%送給彭某。彭某就貸款一事向肖志勤打招呼并獲得同意。
在2018年7月底獲得興寧聯社發放的3500萬元貸款后,何某按照約定將105萬元送給彭某,并要求彭某要感謝肖志勤。彭某收下后,分別送了10萬元給肖志勤、鐘某。
2019年8月、2019年11月、2020年12月,何某為解決資金周轉困難問題,又通過鐘某找到時任興寧農商行董事會秘書彭某,請求幫忙貸款并承諾將貸款發放金額的3%送給彭某。
彭某故技重施,又先后三次找到時任該行董事長的楊帆打招呼,并獲同意。此后,何某按照約定分別將120萬元、159萬元、195萬元送給彭某,并要求彭某感謝楊帆。彭某收下后,前后合計送了70萬元給楊帆。
一審法院認為,彭某作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在金融貸款業務活動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
但彭某也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并退繳個人全部違法所得,依法予以從寬處理,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最終,一審法院判決,彭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被扣押的涉案贓款439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梅州農信系統反腐
公開信息顯示,參與分贓的肖志勤、楊帆曾有多年交集。
肖志勤擔任興寧聯社理事長時,楊帆為該聯社副主任。2019年8月,肖志勤調任龍川農商行后,楊帆接掌興寧農商行,成為該行第二任董事長。
今年3月,據梅州市紀委監委通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廣東龍川農商行董事長肖志勤、興寧農商行董事長楊帆同日被查。
截至去年末,興寧農商行資產規模接近200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86%。2023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4.85億元、凈利潤約1.06億元,分別同比減少5.7%、49.1%。
值得一提的是,肖志勤、楊帆落馬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梅州農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卓仲宇也在4月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梅州市監委監察調查。
卓仲宇還兼任梅州市農商行系統黨委書記,而龍川農商行、興寧農商行均隸屬于梅州市農商行系統。
據了解,卓仲宇現年47歲,曾任紫金聯社副主任、龍川聯社主任、河源農商行董事長、河源市農商行系統黨委書記等職,2019年2月起任梅州市農商行系統黨委書記、梅州農商行黨委書記。
此外,今年7月,廣東省聯社風險管理與資產保全部總經理郎百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梅州市監委監察調查。
官網介紹,廣東省聯社成立于2005年,由廣東省內農商行自愿入股組成,根據省政府授權,是履行對廣東省農商行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的金融機構。
責編:桂衍民????????
校對:楊舒欣???????股票網絡配資
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正規配資網站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