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7月12日訊(記者 夏淑媛) 7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復星聯合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星聯合健康”)因4項違法違規被罰款158萬元,12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處罰款19萬元。
據財聯社記者統計,包括復星聯合健康罰單在內,年內以來監管部門對保險業已開出9張總額超過百萬元的罰單。其中罰款總額最高的5張罰單,全部由金融監管總局開出,對保險機構罰款金額為2169萬元,對個人罰款金額為517萬元,合計高達2686萬元。從違規事由來看,虛假承保、虛假退保、虛掛保費、虛列費用、虛假理賠“五虛”問題依舊是保險業頑疾。
在監管從嚴的大趨勢下,小心謹慎已然成為懸在各家保險公司頭頂的利劍。在畢馬威中國金融業主管合伙人張楚東看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成立,加強了對金融機構的日常監管和執法力度,進一步提高了監管效能。未來,宏觀經濟不確定性依舊存在,行業監管持續趨嚴,對金融機構短期業績表現、長期經營能力以及應對未來市場和政策變化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涉財務數據造假、虛掛中介業務套費等四項違規,復星聯合健康被罰177萬元
7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復星聯合健康因4項違法違規被罰款158萬元。其中,總公司38萬元,分支機構120萬元。
具體來看,其4項違規事由分別為: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虛掛中介業務套取費用。
12名相關責任人員被警告并處罰款19萬元:項開寶警告并罰款1萬元;陳雄斌警告并罰款2萬元;劉益成警告并罰款1萬元;尹志軍警告并罰款1萬元;代強警告并罰款1萬元;潘麟警告并罰款7萬元;胡峻警告并罰款1萬元;李正警告并罰款1萬元;王利鈿警告并罰款1萬元;廖志洪警告并罰款1萬元;彭裕群警告并罰款1萬元;呂志堅警告并罰款1萬元。
年內保險業大額罰單頻現,虛列費用等“五虛”問題仍為行業頑疾
今年以來,保險業大額罰單明顯增多。據財聯社記者統計,包括復星聯合健康罰單在內,年內以來監管部門就對保險業開出9張總額超過百萬元的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金融監管總局出手次數不多,但一出擊即是“重拳”。其中罰款總額最高的5張罰單,全部由金融監管總局開出,對保險機構罰款金額高達2169萬元,對個人罰款金額達517萬元,合計達2686萬元。
其中,眾安保險因隱瞞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通過關聯方虛假列支費用等領到今年金融監管總局“1號罰單”,被罰款180萬元,3名時任副總經理被罰款24萬元。
人保財險因將直接業務虛掛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少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招投標管理不規范等被總局罰681萬元。
同樣收到總局大額罰單的還有平安財險和平安健康險,兩家公司也均面臨超500萬元的罰單。其中,涉修改公司章程未報監管部門批準,未向監管部門報告董事辭職情況等違法違規事由,平安健康險被罰555萬元。
平安產險則因電銷業務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應分攤至分支機構的費用未分攤等十余件違法違規事由,總公司被罰515萬元,分支機構被罰80萬元,12名相關責任人同時被罰。
在地方監管局開出的罰單中,也出現了4張百萬元級別的罰單。其中,中國太保子公司不止一次收到百萬元罰單。
6月,太保壽險深圳分公司因未經備案情況下向客戶推介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誤導等違規行為,被罰款118萬元,7名相關責任人被罰款金額合計54萬元。1月,太保產險廣西分公司因財務數據不真實,被罰款170萬元,3名相關責任人被罰款金額合計22萬元。
保險中介也“榜上有名”。杭州建安民生保險代理公司因妨礙依法監督,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違規行為,被罰款77萬元,時任主管人員被罰23萬元,合計被罰金額達百萬元。
從違規內容來看線上杠桿配資股票融資平臺,盡管財險公司、壽險公司、保險中介被罰原因不盡相同,但虛假承保、虛假退保、虛掛保費、虛列費用、虛假理賠“五虛”問題依舊是保險業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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